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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畫家”押3月訊准保釋須守宵禁令

“佔旺畫家”潘浩超涉暴動案,押後至3月26日再訊,其被禁止離港並須每周向警方報到3次。資料圖片

星島環球網消息: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綽號”佔旺畫家”的本地男子潘浩超,在2019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他涉嫌參與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刑毀等5罪。案件今天(5日)下午於區域法院提訊,裁判官批准其保釋,並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訊。潘以2000元擔保,神父”甘仔”(甘浩望)自簽2000元作人事擔保,期間潘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且須居於長洲善樂會並接受監管,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及遵守晚9朝7宵禁令等條件保釋。

被告潘浩超被控在前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 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逗留在會議廳時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另被控於同日損壞政府總部大樓以及在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辯方申請保釋指,潘因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裁定非法集結等9罪成,於去年平安夜服刑完畢,而神父胡頌恆願意提供長洲善樂社作監管居住,神父”甘仔”甘浩望亦願意自簽2000元作人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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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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